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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ntifier

标识符

一个标识符是任意长的数字序列,下划线,小写和大写拉丁字母,并且使用 Unicode 字符指定\u\U逃逸符号(自 C99)。有效的标识符必须以非数字字符(拉丁字母,下划线或 Unicode 非数字字符(自C99以来)开始)。标识符区分大小写(小写和大写字母不同)。

如果在标识符中允许原始(未转义的)Unicode字符,则它是实现定义的:char * \ U0001f431 =“cat”; //支持char *?=“猫”; //实现定义(例如,与Clang一起工作,但不是GCC)(自C99以来)

标识符可以表示以下类型的实体:

  • 对象

除宏名称或宏参数名以外的每个标识符都具有范围,属于名称空间,并且可能具有链接。如果实体位于不同的名称空间中,相同的标识符可以表示程序中不同点处的不同实体,或者可以表示同一点处的不同实体。

保留标识符

以下标识符是保留的,不能在程序中声明(这样做会调用未定义的行为):

1)作为关键字的标识符不能用于其他目的。特别是 #define 或 #undef 与一个关键字相同的标识符是不允许的。

2)以下划线开头的所有外部标识符。

3)以下划线开头的所有标识符,后跟大写字母或其他下划线(这些保留的标识符允许库使用大量幕后的非外部宏和函数)

4)由标准库定义的所有外部标识符(在托管环境中)。这意味着不允许用户提供的外部名称与任何库名称匹配,即使声明与库函数相同的函数也是如此。

5)标识符被声明为保留以供将来由标准库使用,即

  • 函数名称

所有其他标识符都可用,不必担心在将程序从一个编译器和库移动到另一个编译器和库时发生意外冲突。

注意:在C ++中,任何地方都带有双下划线的标识符都是保留的; 在C中,只保留以双下划线开头的那些。

翻译限制

即使对标识符的长度没有特别的限制,早期编译器对标识符中重要的初始字符的数量也有限制,连接器对外部链接的名称施加了更严格的限制。C要求任何符合标准的实现至少支持以下限制:

内部标识符或宏名称中的31个重要初始字符外部标识符中的6个重要初始字符511个一个翻译单元中的外部标识符127个在一个块中声明块范围的标识符在一个预处理翻译单元中同时定义的1024个宏标识符(直到C99)
内部标识符或宏名称中的63个重要起始字符外部标识符中的31个重要起始字符4095一个翻译单元中的外部标识符511个在一个块中声明块范围的标识符4095在一个预处理翻译单元中同时定义的宏标识符(自C99以来)

  • 内部标识符或宏名称中的31个重要的初始字符

(until C99)

  • 内部标识符或宏名称中有63个重要的初始字符

(since C99)

参考

  • C11 standard (ISO/IEC 9899:2011):